2023年7月,袁某某外出吃酒席时,听说一只野生猴能卖一两千元,当下便有些心动。他平时就喜好捕猎,时常偷偷在自家田里放捕兽夹捉野猪,得知有销售猴子的渠道后,他赶紧上前询问,得到了一名包姓男子的电话。包某某告诉他,抓到猴子后再与他联系。随后,袁某某开始偷偷进入禁捕区猎捕猴子。其间,他也继续猎捕了不少野羊、麂子、果子狸、野猪等野生动物。
2024年3月5日,袁某某在抓到两只野生猴后难掩兴奋,他当即打电话通知包某某来“拿货”。3月15日,包某某叫上朋友一起带着已经收购到的1只野生猴前往袁某某家中,以5500元收购了这两只野生猴。就在二人准备前往另一名徐姓男子家中收购野猴时,被警方查获。随后,警方在袁某某、徐某某家中查获大量野生动物死体、活体猴1只、捕兽夹15副。
11月3日,承办检察官指出,袁某某等4人分别非法猎捕、杀害、出售、收购、运输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,其行为触犯了《刑法》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,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,犯罪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、充分,均应当以危害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4人归案后,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,并退缴违法所得斩虎屠龙,依法可以从宽处理。